参保人员在异地直接结算住院费用时,省内执行参保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诊疗项目范围及其支付标准省外则执行就医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诊疗项目范围及其支付标准,而起付线、封顶线、报销比例等则按参保地的政策执行。

参保人员在省内直接结算门诊特殊疾病费用时,执行参保地的用药范围、诊疗服务项目、医用材料及其支付标准,执行参保地的起付线、封顶线、报销比例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