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房租补贴
补贴政策:
创业者租赁房屋或工位正常生产经营的,给予其创办企业最长2年房租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租赁房屋创业的,每月1000元。在此基础上,每带动1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下同),每月再增加500元。每月最高2500元。
租赁工位创业的,每月300元。在此基础上,带动1人以上就业,每月再增加300元。每月最高600元
申请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创业者,在津租赁房屋或工位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创办企业”)的,自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1年内可申请享受创业房租补贴:
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含休学)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港澳台)毕业后5年内的毕业生
在津落户5年内的“海河英才”人员
留学回国5年内人员
国家级或市级创业大赛近5年内获奖人员
我市近5年内认定的“项目+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