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钢结构垂直度允许偏差是最大不超过35mm。一般建筑物要求垂直度允许偏差单层不能超过5MM,全高不能超过千分之零点三。
墙的平整度允许误差:清水墙表面平整度允许误差为5mm,混水墙平整度允许误差为8mm。水平垂直允许误差:每层垂直度允许偏差为5mm全高≤10m,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0mm全高>10m,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0mm。
钢结构平整度允许偏差规范
热轧钢板对于平整度国家有相关的标准:
GB709-2006 国家标准要求,一米小于6MM,2米小于9MM。
钢构件的尺寸偏差应以设计图纸规定的尺寸为基准计算尺寸偏差偏差的允许值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
梁和桁架构件的变形有平面内的垂直变形和平面外的侧向变形,因此要检测两个方向的平直度。
柱的变形主要有柱身倾斜与挠曲 检查时可先目测,发现有异常情况或疑点时,对梁、桁架可在构件支点间拉紧一根铁丝或细线,然后测量各点的垂度与偏差对柱的倾斜可用经纬仪或铅垂测量。柱挠曲可在构件支点间拉紧一根铁丝或细线测量。
钢结构平整度允许偏差规范
钢板的平整度在钢板的产品手册里会有要求,此外钢板的国家标准里也会有要求,各个标准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常见的标准有:GB8923-88
中国国家标准
ISO8501-1
1988
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
SIS055900-1967
瑞典标准
SSPC-SP2
3
5
6
7
和
10
美国钢结构涂装协会表面处理标准
BS4232
英国标准
DIN55928
德国标准
JSRASPSS
日本造船研究协会标准
国标
GB8923-88
对除锈等级描述:
喷射或抛射除锈以字母“
Sa
”表示。本标准订有四个除锈等级:
Sa1
轻度的喷射或抛射除锈
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
漆涂层等附着物。
Sa2
彻底的喷射或抛射除锈
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
已基本清除,其残留物应该是附着牢固的。
Sa2.5
非常彻底的喷射或抛射除锈
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污垢,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
任何
残留的痕迹应仅是点状或条纹状的轻微色斑。
Sa3
钢材表面外观洁净的喷射或抛射除锈
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污垢,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
该表
面应显示均匀的金属色泽。
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以字母“
St
”表示。本标准订有二个除锈等级:
St2
彻底的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
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
漆涂层等附着物。
St3
非常彻底的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
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
漆涂层等附着物。
除锈应比
St2
更为彻底
底材显露部分的表面应具有金属光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