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转诊流程
一、转入
(一)下级医院转入
1.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上转病人时填写《四川省医疗机构双向转诊(转出)单》,注明初步诊断,由经治医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告知患者在我院就诊时交门诊医生或办理入院时交医保科。
2.双向转诊单分存根栏与转诊栏,病人转入时需持《四川省医疗机构双向转诊(转出)单》就诊,存根栏由转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留存。
3.医院接诊后,及时安排转诊病人至相应病区或门诊。并告知住院病人及时将《四川省医疗机构双向转诊(转出)单》,交至医保科。门诊病人《四川省医疗机构双向转诊(转出)单》由经治医生留存,每天下班前门诊导医负责统一收集汇总。
4.医保科收取《四川省医疗机构双向转诊(转出)单》后,做好详细登记,包括转诊病人基本情况、转诊医院、转诊医生、联系电话和转入科室等内容。
5.医院在接收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转诊病人,并进行相应的诊断治疗期间,专业医生有义务接受基层医生的咨询,并将病人的治疗情况反馈基层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