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种植户要真实、规范、不漏项填写《陵水县圣女果种苗申请审批表》,由经营种植地所在地村小组作意见报村委会核查
(二)核查:村委会对种植户的土地和填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三)公示:村委会对种植户的申请进行汇总并张榜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负责人在《陵水县圣女果标准化种苗种植补贴申请审批表》做出初审意见并签名(注上联系电话)盖章报乡镇政府审核,由乡镇政府审核人签名盖章。
(四)审批:种植户将经审核的《陵水县圣女果标准化种苗种植补贴申请审批表》、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公示情况证明等材料报县农委审批。
(五)购苗:种植户凭《陵水县圣女果标准化种苗种植补贴申请审批表》到定点种苗基地,扣除县财政补贴0.5元/株的差价款后购买圣女果种苗,定点供苗基地收款人和种植户同时在交款收据上签全名定点供苗基地负责人和申请人同时在出苗单据上签全名
(六)、资金拨付
各供苗点在供苗期结束半个月内要将《陵水县圣女果标准化种苗种植补贴申请审批表》进行汇总,并送至县农委进行结算拨付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