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个工作日内。境内机构应当在开立境外外汇账户后30个工作日内,持境外外汇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号、开户人名称等资料在北京外汇管理部经常项目处外汇账户管理科备案。
外汇申报需要首先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在弹出的页面中点击贸易信贷与融资报告,接着在弹出的界面点击预收货款报告,再在弹出的页面点击预收货款报告新增,选择查询的日期,点击查询后有收汇明细,点击新增按钮,在弹出的界面中填写相关的信息然后提交就可以了。
原创 | 2022-12-05 17:27:34 |浏览:1.6万
30个工作日内。境内机构应当在开立境外外汇账户后30个工作日内,持境外外汇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号、开户人名称等资料在北京外汇管理部经常项目处外汇账户管理科备案。
外汇申报需要首先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在弹出的页面中点击贸易信贷与融资报告,接着在弹出的界面点击预收货款报告,再在弹出的页面点击预收货款报告新增,选择查询的日期,点击查询后有收汇明细,点击新增按钮,在弹出的界面中填写相关的信息然后提交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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