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扶助金每年发放两次,发放时间为3月31日前和9月30日前。
独生子女三级及以上残疾家庭父母每人每年816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60元。农村独生子女四级残疾家庭父母年满60周岁转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扶助金标准不变。
独生子女重残特扶发放时间
独生子女重残特扶扶助金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要求发放。代理发放机构根据市卫生健康委提供的人员信息资料,按“实名制”要求,扶助金直接打入扶助对象帐户。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按月计算,每月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各地方都不相同,以当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