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目前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就此案判决,韦宝写卢鸿远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对原告户巧凤不发生効力,案件受理费3300元由被告韦负担。本案法官认为,书宝涉嫌犯罪,在判同时兴宁区人民法院把案件相关线索移交给局。
原创 | 2022-12-05 16:27:29 |浏览:1.6万
房目前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就此案判决,韦宝写卢鸿远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对原告户巧凤不发生効力,案件受理费3300元由被告韦负担。本案法官认为,书宝涉嫌犯罪,在判同时兴宁区人民法院把案件相关线索移交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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