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伤、病等原因没有参加学校正常安排的冰雪体育项目考试或对考试成绩不满意的考生,可申请参加一次补考,补考时间由学校自行确定。
2、因丧失运动能力的身体残疾考生(有残疾证),经学校审批后,可免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3、因伤、病不能参加冰雪体育项目考试的考生,经学校审批后,可免试,成绩按满分的60%计算。
4、在区级以上教育部门主办的冰雪项目比赛中获得单项前五名或集体前三名的学生,经学校公示后,可免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5、在外地就读回哈市参加中考未能参加学校冰雪体育项目考试的学生,可根据国家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选择一项体育项目,由学校组织考试,以考试成绩替代冰雪体育项目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