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去向有以下3种:
1、继续留用原企业医院职工,重续劳动合同关系。如果被并购的企业为国有企业,并购后属于非国有控股,企业应按相关规定向医院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2、对出现的富余人员,可依法实施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3、鼓励创业性再就业,如本人要求从事其他合法的医疗活动,可以申请办理给予一定时间的创业期,其间工龄照算,不计入待岗时间,并享受有关保险待遇,从而减轻企业的压力。
企业医院改制职工去向
企业医院改制,是把企业整体移交到地方社会。
企业所办的医院移交到社会上去以后,医院有了充分的用人权,医院会根据自己的需要,把具有一技之长的人安排适当的岗位。剩余的冗员,医院会与其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依法发给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