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出生登记时,父母双方因死亡等原因,所生子女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抚养的,应当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户口被注销证明、监护关系证明或声明等材料,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申报出生登记。
未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出生情况证明或声明。
原创 | 2022-12-05 16:02:49 |浏览:1.6万
申报出生登记时,父母双方因死亡等原因,所生子女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抚养的,应当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户口被注销证明、监护关系证明或声明等材料,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申报出生登记。
未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出生情况证明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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