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霁云之乞救于贺兰也,贺兰嫉巡、远之声威功绩出己上,不肯出师救。
爱霁云之勇且壮,不听其语,强留之。
具食与乐,延霁云坐。
霁云慷慨语曰:“云来时,睢阳之人不食月余日矣。
云虽欲独食,义不忍。虽食且不下咽。”
因拔所佩刀断一指,血淋漓,以示贺兰。
一座大惊,皆感激为云泣下。
云知贺兰终无为云出师意,即驰去。将出城,抽矢射佛寺浮图,矢著其上砖半箭。曰:“吾归破贼,必灭贺兰!此矢所以志也。”
愈贞元中过泗州,船上人犹指以相语。城陷,贼以刃胁降巡。巡不屈,即牵去,将斩之。
又降霁云。
云未应。
巡呼云曰:“南八,男儿死耳,不可为不义屈!”
云笑曰:“欲将以有为也。
公有言,云敢不死”
即不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