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
1、团⽀部(总⽀)请⽰。向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呈送请⽰报告。
2、团⽀部(总⽀)准备⼯作报告。通过⽀部⽣活会和召集团员座谈会等形式总结⽀部或总⽀⼯作,准备⼯作报告和需作出的决议。
3、团⽀部(总⽀)团员教育。对全体团员普遍进⾏⼀次民主集中制和党性、团纪、团的知识的教育。
4、团⽀部(总⽀)确定名额。确定⽀部(总⽀)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团⽀部委员会⼀般由三⾄五⼈组织,团总⽀由五⾄七⼈组成,团员不⾜⼗⼈的⽀部,只选举书记⼀⼈,必要时可增选⼀名副书记。
5、团⽀部(总⽀)酝酿⽀委⼈选。组织团员酝酿下届⽀委候选⼈。
6、任命新的团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