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是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的长远计划。分为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市)四级和部门规划。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上一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跨行政区域的规划,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编制。[1]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包括哪些
1、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包括的内容如下:
①主要灾害点的分布
②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
③重点防范期
④地质灾害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