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印户口被注销后不能作为指标转让他人申办。

上海蓝印户口1994年正式实施,自2002年4月1日起,上海市停止受理申办蓝印户口。蓝印户口是一种介于正式户口与暂住户口之间的户籍。因公安机关加盖印章为蓝色,与办理非农业户口适用的红色印章不同,故而被称之为蓝印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