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方法有下列几种:一、协商解决。结算开始时,分包方想多要,总包方想少给,分歧较大。双方可以坐下来协商,以结算文件和定额为依据,摆事实讲道理,使意见趋于一致。

二、协调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请主管或权威部门出面协调 ,并出示协调文件,并让双方都认可签字。

三、仲裁解决。可以请双方都认可并有资质的工程监督机构,在调阅双方提供的证据后,做出仲裁。

四、依法解决。如果分歧较大 ,以上三个途径都走不通,那只有最后走法律程序,到法院打官司,由法院判决。但这种方法耗时过长,不到迫不得已不会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