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住证的有效期限由市人事局核定,分为6个月、1年、3年和5年等四种。居住证是持有人在本市居住、工作的证明用于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相关事务,查询相关信息记录持有人基本情况、居住地变动情况等人口管理所需的信息。如到期不续办则不能享受相关待遇。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居住证申请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