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力系统各级网络,必须符合电压允许偏差值的要求。
2、电力系统的无功电源与无功负荷,在高峰或低谷时都应采用分(电压)层和分(电)区基本平衡的原则进行配置和运行,并应具有灵活的无功电力调节能力与检修备用。
3、在规划、设计电力系统时,必须包括无功电源及无功补偿设施的规划。
在发电厂和变电所设计中,应根据电力系统规划设计的要求,同时进行无功电源及无功补偿设施的设计。
4、电力系统应有事故无功电力备用,以保证负荷集中地区在下列运行方式下,保持电压稳定和正常供电,而不致出现电压崩溃。
1)正常运行方式下,突然失去一回线路、或一台最大容量无功补偿设备、或本地区一台最大容量发电机(包括发电机失磁)。
2)在正常检修方式下,发生第1)条所述事故,允许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切负荷、切并联电抗器等。
5、无功补偿设备的配置与设备类型选择,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220kV 及以上电网,应考虑提高电力系统稳定的作用。
6、加强受端系统最高一级电压网络的联系及电压支持,创造条件尽可能提高该级系统短路容量,对保持电压正常水平及防止电压失稳具有重要意义。配电网络则应采用合理的供电半径。
7、要按照电网结构及负荷性质,合理选择各级电压网络中升压和降压变压器分接开关的调压范围和调压方式。
电网中的各级主变压器,至少应具有一级有载调压能力,需要时可选用两级有载调压变压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