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职业操守五条:

1、 满腔热情、真诚对待来访者,充分接纳、尊重来访者,创造温馨的环境和氛围。

 2. 遵守职业道德,尊重个人隐私,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3. 不断学习,不断钻研,定期进行个案分析和研究。

 4. 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以个别咨询,团体辅导,心理咨询热线,心理咨询信箱等多种形式,为学生提供服务。

5. 咨询员在缺乏咨询辅导经验或身心状态不佳等情况下,不接受咨询辅导任务,并妥善说明,做好转介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