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子女通常指子女出生前,父或母或者父母双方己经是当地的正式居民身份了。而随迁子女是子女出生前父母都不是当地正式居民,子女出生后父或母或父母才成为正式居民,然后子女户口才随父亲或随母亲迁入当地户口则为随迁子女。

居民子女和随迁子女的定义

1、居民子女。

是指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2、随迁子女。

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本省外县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镇地区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家长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住所,有稳定的收入,并且缴纳各种保险,即属于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虽然不属于户籍人口。符合这种情况的家长,其子女属于随迁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