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域内禁止摩托车行驶,部分行政区域禁摩托车。根据《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在香洲区行政区域内摩托车不予注册登记,但经市人民医院批准的执法机关工作用车除外。在金湾区、斗门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根据生产生活需要严格控制核发摩托车号牌,并可通过设立摩托车禁行路段、时间等措施保障交通安全。禁止未经登记和经济特区外号牌的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禁止在金湾区、斗门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登记的摩托车进入香洲区行驶

珠海禁摩令最新规定

珠海市是我国较早禁摩的城市,自1992年起停发摩托车号牌。

但是珠海有些地区可以允许开摩托。珠海市西部地区的摩托车目前已限制上牌,已经取得了机动车号牌的摩托车,可以在斗门区、金湾区內行驶,但不能进入香洲区。在香洲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摩托车不予注册登记,但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执法机关工作用车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