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网上办事大厅”根据办理业务所需材料拍照上传

2、经网上预审通过

3、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

4、审核未通过的,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或向直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