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生育之日起一年内持报销所需资料到参保所属的经办机构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资料,资料审核无误后受理申报并书面登记
3、窗口工作人员在4个工作日内生成拨付单据
4、单位经办人或个人5个工作日后领取拨付单据
5、领取拨付单据后5个工作日后拨付金额划转至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
二、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参保人按照规定参加成都生育保险
2、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
4、报销时仍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三、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填报《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加盖行政公章
2、身份证
3、住院费用原始票据
4、出院证
5、生育指标
6、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
7、婚姻证明
8、个体参保人员还需提供个人结算性存折/卡
9、委托他人的,受托人需提供身份证。
备注:
1、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2、异地生育不需要在生育前备案,需填报《异地生育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表》
3、个人结算性存折/卡为本人在本市工、农、建任何一家银行的
4、区(市)县经办机构的经办流程和申请材料可能有部分差别,具体情况请向区(市)县经办机构咨询。
由于生育保险是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每个地方的规定都是不同的。如报销的时间限制,报销比例都是不一样的。具体报销的比例和金额必须要按照个人生产情况和当地规定的政策来实行,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及时申报生育保险的报销,这也是产前和产后妈咪们的注意事项哦。若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华律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