麓山国际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本学区范围内年满12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按生源排序方式和实际入住情况安排入学。
  (三)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其产权证性质为住宅。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与的业主)本人或子女入学,如果前业主没有以此房产作为依据入学,可以继续使用
  如果前业主已经以此房产作为依据入学,则自前业主本人或子女入学之日起满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配套入学政策。未满6年的二手业主子女由市、区教育-局协调学区周边小学富余学位消化解决
  持共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的业主,共有人之间系祖孙、父子(女)、母子(女)关系才能享受该套房入学资格。
  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学校所需材料
  (一)提交审核资料
  1.适龄儿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
  3.房产证明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原件)
  4.由房产局出示的无房证明(有户无房第一类)
  (二)上交留存材料
  复印材料一律使用A4纸张,请自行购买一个专用档案袋(档案袋规格图附后)装好复印件,并在档案袋封面贴好学生信息表。(表格下载见附件。)
  1.户口簿复印件(复印首页即有公安局公章、法定监护人页、儿童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注明电话号码。)
  2.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房产证明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复印件(复印有合同编号的首页、注明房号的所在页、注明交房日期所在页,填写手写资料和盖有公章的页面)
  4.由房产局出示的无房证明(有户无房第一类)
  5.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贴在信息表上)
  (三)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学位已取得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号,变相留级重复申请学位的,一律取消其申请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