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省评定的职称,只要是正规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出来,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就是有效的,并且是全国通用的。

如果由于工作调动关系,跨省到广东工作,原则上广东所在单位应该承认其原有的职称,只要在相关部门做一个再确认即可,无需安排重新评定,除非是有职称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