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7月中旬,由于石油政策、领土纠纷、债务等问题,伊拉克与科威特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之间的争端突然公开化。随即伊拉克在8月初侵占了科威特,并将科威特划归其第19个省。
对于伊拉克的侵略行为,国际社会立即作出了强烈反应,要求伊拉克从科威特无条件撤军。经过5个半月紧张的军事调遣、部署和对峙以及频繁的外交斡旋,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最后,联合国安理会通过678号决议,授权联合国成员国在伊拉克于1991年1月15日之前仍拒不执行有关决议的情况下,使用一切必要手段,维护、执行有关决议,恢复海湾地区的和平与安全。
联合国678号决议
678号决议的主要内容是:
1、要求伊拉克完全遵守第六六0号决议及随后的所有有关决议,并决定,在维持其所有各决定的同时,为表示善意,暂停一下,给予伊拉克最后一次遵守决议的机会。
2、授权同科威特政府合作的会员国,除伊拉克在1991年1月15日或之前按以上第一段的规定完全执行上述各决议,否则可以使用一切必要手段,维护并执行安全理事会第660号决议及随后的所有有关决议,并恢复该地区的国际和平与安全:
3、请所有国家对根据本决议第二段采取的行动,提供适当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