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登记的住房公积金不可以补缴前几个月的存缴额。
根据住建部明确规定: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管理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新开公积金账户能不能补交
可以的,但是公积金只能补缴账户的余额,不能补缴时长,这句话怎么理解呢
打个比方,现在是6月,正常缴纳6月份的公积金,我4月和5月没有缴纳公积金,想要6月补缴4月和5月的公积金是不行的。我们可以往里面补缴公积金余额,如果我自己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少只有一万,导致贷款不到满意的额度,就可以大额补缴公积金两万,这样账户余额就有三万,但是补缴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还要等半年之后,才能做为公积金贷款计算使用,也就是说,补缴账户余额之后,还要等半年才能进行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