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水泥中氧化镁、三氧化硫、初凝时间、安定性中的任一项不符合相应产品标准规定时,均为废品。

(2)凡水泥的细度、终凝时间、不溶物和烧失量中的任一项不符合相应产品标准规定或混合材料掺加量超过最高限量或强度低于商品强度等级时,为不合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