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生活不能自理的需要经过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出具证明,确定无生活自理能力且没有涉嫌严重刑事犯罪的。可以向看守所管理人员反映,提请转为监视居住。

看守所不予处理的,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处理,前提是一定要出具相关司法证明,不能因为逃避处罚而编造事实,否则得不偿失,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