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需要。

2、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3、七岁上小学,并没有违反《义务教育法》,因此不需要开缓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