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划入标准:35周岁以下到账比例2%,满35周岁至45周岁以下到账比例3%,满45周岁至退休前到账比例3.8%等。
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为符合规定的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并按照有关规定标准于每月20日前,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划入个人账户资金。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个人账户余额:
1.持医保卡在标识有“广东银联”的自助柜员机上进行查询。
2.持社保卡在对应服务银行的多媒体自助终端机上进行查询。
3.亲临所持社保(医保)卡服务银行在广州市区内的任一营业网点进行查询。
4.持广州市二(三)代社保卡的参保人成功申领并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可进入医保电子凭证“医保查询服务-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查询”功能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