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长度过长、高度相差过大(高差2~3层以上)、结构形心与几何中心不重合、较长形体相交处、场地高差过大的。当建筑物不含有上述状况就可以不设构造缝。例如两个防火分区之间不考虑设置,防止窜火。
沉降缝的设置原则:
1、建筑物平面的转折部位
2、建筑的高度和荷载差异较大处
3、过长建筑物的适当部位
4、地基土的压缩性有着显著差异
5、建筑物基础类型不同以及分期建造房屋的交界处如果基础持力层类别基本相同,且为素混凝土基础,我觉得基础就可以不断开。因为混凝土的抗剪能力薄弱,即使发生不均匀沉降,对变形缝两侧的建筑并无多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