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七工”等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个人缴费账户,退休后,由当地人社部门管理。

五七工是指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石油、煤炭、化工、建筑、建材、交通、运输、冶金、有色、制药、纺织、机械、轻工、农、林、水、牧、电、军工这19个行业的国有企业中从事生产自救或企业辅助性岗位工作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

这些人员多数在当时走出家门参加生产劳动,进入企业不同岗位的城镇职工家属,因此统称为“五七工”。

五七工归哪个部门管理

五七工规企业单位内部自己管理。因为当时企业单位组织成立五七工队伍,简称五七大军。属于临时工性质,没有走国家招工的程序,在单位只是做一些辅助工作,单位内部成立一个专门管理五七工组织。有的还独立核算,不和单位混岗。

直到70年代末,履行了正常的招工程序以后,取消了五七工称呼,才归于劳动部门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