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组织落实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 

(2) 实行医疗安全隐患零报告制度, 督促检查指导科室对医疗安 全隐患的自查。

(3)建立医疗纠纷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 办公室主任,成员:

(4)设定医疗纠纷报告的责任人 ,医疗纠纷的当事医务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5) 医疗纠纷报告的程序和时限要求,发生医疗纠纷,不良医疗事件后或可能发生的时间进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