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年度结息是按照年化利率百分之一点五(1.5%)来进行结算的。按照国家的规定,住房公积金从存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开始,应该按照银行规定利率结息,住房公积金的结算时间是每年的6月30日,其余时间只计息,不结算。只有在结息的第二天也就是7月1号产生的利息才能计入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