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