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强行手段夺取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

原词是“据为己有”,但是“据”的意思就是“化”。整个十四就是据为己有就是指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占为自己的。

【释义】:将别人的东西拿来作为自己的。【出处】:明·李开先《宝剑记》第二十四出:“先从片进,累建大功,童贯占为己有欺瞒皇上。”【例句】:话说袁伯珍见王德黼的矿山苗旺,有利可图,便想夺他的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