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业单位的所有资金(包括经营性收入),都属于财政性资金。“预算外资金”“自有资金”这些概念早已经不存在。 所以事业单位资金性质应该填财政资金。
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原创 | 2022-12-05 10:48:58 |浏览:1.6万
1、事业单位的所有资金(包括经营性收入),都属于财政性资金。“预算外资金”“自有资金”这些概念早已经不存在。 所以事业单位资金性质应该填财政资金。
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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