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非软件互联网等企业的技术部门技术人员为甲方程序员,主营业务为软件互联网等企业的人员为乙方程序员。

前者的主要职能可能为公司网站开发维护,而企业IT系统一般外包,系统运行后做些二次开发,功能维护。

后者职能可能为软件公司的业务系统开发,公司业务架构等工作。大多数程序员可能都属于后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