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安置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

2、安置房还存在房屋共有人,而共有人也是房屋交易中风险的制造者,共有人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