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民政部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南宁市人民政府规定。国家对在读的大中专院校在校生进行奖励,主要是奖那些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学生,鼓励他们努力学习,为国争光,评奖除了看成绩外,重点是对学生的品德评价,所校各校对学生成绩均不作硬性规定,只要成绩在班级前10名左右就可以了,只要思想品评定过关就可获得奖学金。南宁学院评奖也应该是这样,不作前几名的硬性规定,只要是品学兼优,就可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