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按照《快递暂行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递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但是,当下快递很少有送货上门的,一是法律制裁这块没有硬性要求,再一个快递员快递量确实大,把快递放代收点能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