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 随时都可以

根据《上海市补充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规定,自1997年7月1日起,凡依法足额缴纳税款的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及其所属职工,可以在市统一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基础上,实行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国家机关、差额预算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所属职工,暂不实行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补充住房公积金是由单位自愿选择参加的,但这项制度建立的宗旨和目的与住房公积金是相同的,都是为了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现住房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的转化,提高职工家庭解决自住住房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