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抽样取证的规定如下:
(1)收集证据时,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
(2)抽样取证应当采取随机的方式,抽取样品的数量以能够认定本品的品质特征为限。
(3)抽样取证时,应当对抽样取证的现场、被抽样物品及被抽取的样品进行拍照或者对抽样过程进行录像。
(4)对抽取的样品应当及时进行检验。经检验,能够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依法扣押、先行登记保存或者登记不属于证据的,应当及时返还样品。样品有减损的,应当予以补偿。
原创 | 2022-12-04 21:43:29 |浏览:1.6万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抽样取证的规定如下:
(1)收集证据时,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
(2)抽样取证应当采取随机的方式,抽取样品的数量以能够认定本品的品质特征为限。
(3)抽样取证时,应当对抽样取证的现场、被抽样物品及被抽取的样品进行拍照或者对抽样过程进行录像。
(4)对抽取的样品应当及时进行检验。经检验,能够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依法扣押、先行登记保存或者登记不属于证据的,应当及时返还样品。样品有减损的,应当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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