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四量”是指: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抽采达标煤量。

完善矿井开采设计及采掘计划,优化矿井生产布局,合理确定采掘接替顺序,严格控制瓦斯治理、巷道掘进、工作面回采之间的关系。确保开拓煤量可采期达到3年,准备煤量可采期达到1年以上,回采煤量可采期达到4个月以上,安全煤量大于回采煤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