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申报基层“双定向”职称资格或全省统一职称资格,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种资格。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表》(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下载专栏—职称用表中下载),随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