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本公司对外采购的所有物料、委外加工半成品以及所有仓库物品。
数量验收:
1、确认供应商,核对供应商送货清单的型号、数量、品名是否与物料申购单一致,不一致的第一时间和采购人员进行核对,并查明原因待确认OK后方可收货。
2、对来料数量较大的按大件全点、小件20-30%的比例进行数量核查并做好抽查标识,对于来料经较贵重的要做到数量全部清点准确,对小件物品必须用电子称称数量,对有差异情况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3、所有来货来料必须在数量清点完成后,供收双方共同确认情况下签单收货,数量异常签实收数量并要求送货人签名确认方可收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