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线100元,报销90%

2、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即州内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州民研院、州精神病院、民营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400元,报销80%

3、州级定点医疗机构(黔东南州人民医院、贵州医科大第二附属医院、黔东南州中医院):起付线800元,报销65%

4、省级及省内跨市(州)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