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北宋共15路

宋代全国划分若干路作为府、州、军、监以上中央派出监察辖区的制度。

自宋太祖赵匡胤乾德(963—968)以后,设置诸道转运使,以总财赋,分全国为十三道,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以后,“边防、盗贼、刑讼、金谷、按廉之任,皆委于转运使”,转运使遂成为北宋中央政府派遣至各路掌管财赋和监察之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