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中使用储气钢瓶是有使用年限的,一般来说七氟丙烷钢瓶五年要做一次定期检测,十年就要报废更换了,在现有的消防法规中没有注明这一点,可参考液化石油气钢瓶的相关规范,根据《液化石油气钢瓶》GB5842-2006规范中规定,钢瓶从出厂日期起使用八年时限,超过八年予以报废处理。

在消防七氟丙烷行业中,七氟丙烷钢瓶一般使用年限为十年,七氟丙烷药剂每五年要更换一次。需要送回厂家进行测试和更换药剂。在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相关资料中没有规定药剂使用年限,只提到七氟丙烷的压力降低了就需要称重,如果压力不足就要进行充装。